建筑法修订已开展立法大调研并初步形成修订框架;拟把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写入法律,并单设工程造价章节,关系每家建筑企业的长期规则。
一、修订处在什么阶段
建筑法自1998年施行,期间虽有修正,但面对智能建造、绿色建造、工程总承包等新业态,原有条文已显单薄。修订工作近年明显提速:
- 在2024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法规司明确提出组织启动建筑法修订工作,开展立法大调研,研究提出修订思路和立法框架;
- 2025年6月,住建部召开建筑法修订调研座谈会,副部长出席并与专家学者研讨修订重点难点;
- 住建部市场监管司在2025年工作解读中披露,已组织开展建筑法立法大调研,初步起草形成建筑法修订框架。
也就是说,修订已从"研究动议"推进到"框架起草"阶段,但距离正式提请审议仍有过程,企业当前是"跟踪方向"而非"应对落地"。
二、拟写入法律的新型建造方式
住建部在对人大建议的答复中明确表示,拟在修订中加入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相关内容,为建筑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探索适配新型建造方式的招投标政策。
这一方向的背景是,北京、深圳、苏州、长沙等24个城市已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把这些已被实践验证的方向写入法律,意味着"盖房子"的方式将获得更明确的制度承认,传统施工企业的转型不再是自发行为,而有法可依。
三、拟增设的"工程造价"章节
另一处值得关注的是工程造价单章。住建部在答复政协提案时提到,已起草"工程造价"章节条款,拟在修订时增加相应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造价的总体要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职责、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造价控制内容,以及工程价款结算特别是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方面的规定。
把过程结算、价款支付写进法律层面的章节,直指工程款拖欠与结算周期长的老大难问题。若落地,施工企业的结算依据将从合同约定上升到法律条款,回款秩序有望得到更强支撑。
四、与招标投标法修订的衔接
建筑法修订并非单打独斗。住建部明确表示,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完善招标投标政策体系,探索适配新型建造方式的招标投标规则。
两法修订相互咬合:建筑法管"建造活动本身",招投标法管"交易环节",二者共同覆盖建筑市场的两端。企业若从事工程总承包、智能建造等新业务,应同步关注两部法律的修订节奏,避免规则切换时措手不及。
五、专家关注的几个修法方向
在调研座谈与公开建议中,学者还提出若干修法思路,值得企业留意:明确建筑活动定义、强化工程建设标准法律地位、优化发承包方式、重构项目管理与咨询体系、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以信用评价替代部分资质管理。
其中"以信用评价替代部分资质管理"尤其值得关注——若未来资质与信用的边界重新划分,企业的信用积累将从"软指标"变为"硬门槛"。
六、企业当下能做的准备
建筑法修订尚在框架阶段,企业不必紧急调整,但可提前布局:一是跟进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的试点经验与标准,储备相应能力;二是规范过程结算与价款确认流程,为可能的法律化结算条款打底;三是重视企业信用与项目履约记录,应对"信用替代部分资质"的长期趋势;四是关注两法修订的公开征求意见节点,在合规框架内参与反馈。
法律修订的节奏,往往预示行业规则的转向。提前读懂方向,比被动适应更从容。
常见问题
Q1:建筑法修订目前到哪一步了?
已开展立法大调研并初步起草形成修订框架,尚处于框架与条款研究阶段,未进入正式提请审议环节。
Q2:修订会写入哪些新内容?
拟纳入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并拟增设"工程造价"章节,涵盖过程结算与价款支付等规定。
Q3:工程造价章节为什么重要?
把过程结算、价款支付写入法律章节,意味着施工结算与回款依据从合同约定上升到法律层面,有助于缓解结算周期长与拖欠问题。
Q4:建筑法修订和招投标法修订有什么关系?
二者协同推进,建筑法管建造活动,招投标法管交易环节,住建部配合发改委修订招投标法,探索适配新型建造方式的招投标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