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是资质申报里变数较多的一块:一个人有多本证只算一人,社保缴费单位不对整个指标作废,专业差一人整条不通过。本文按建市〔2015〕20号实施意见把考核规则拆开讲。
一、先确认谁算"企业主要人员"
实施意见对企业主要人员划了两条硬线: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下。
两条线缺一不可。只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或者社保缴到了别的单位名下,人员材料在审查时都不被认可。年龄线的意义同样直接——临近退休的人员即便证书齐全,也不计入有效人员,申报前应逐一核对身份证信息。
2.1 技术负责人单独考核
技术负责人单独算一类:其资历、专业职称、业绩按所申请资质的相应标准考核,企业应按所申请资质类别明确对应的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是凑数的人员,标准里对他的要求通常高于其他类别。
二、一人多证怎么算
这是申报中算错概率较高的一条。实施意见第九条给了两个规则:
规则一:一个人同时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考核。
规则二:例外是注册证书与技术职称——一个人同时拥有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考核。
两条合起来的意思是:持"建造师证+中级职称"的人,可以同时填进注册建造师和职称人员两张名单;持"中级职称+技师证"的人,则只能选填职称名单或技工名单之一。
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一个人具有两个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资格)或专业工种的,可分别考核。比如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专业背景的人,在申报建筑、市政两个资质时可以分别计入各自的职称人员。这与"多证算一人"并不矛盾——区分点在于证书是否对应不同的考核指标类别。
三、社保怎么认定
实施意见第十一条对社保证明的认定划得很细,值得逐条对照:
- 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其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
- 证明应体现缴纳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
- 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缴纳或个人缴纳的均不予认定;
- 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认定;
- 企业以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的技术工人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技术工人社保由该劳务企业缴纳。
3.1 哪些代缴情形不予认定
实践中踩线的情形集中在三种:用母公司或子公司代缴、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缴、由个人自行缴纳。这三种在审查时都会被剔出有效人员名单,而人员一旦被剔出,指标可能整条落空。集团型企业申报时,让人员直接与申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其缴纳社保,规则上没有变通空间:缴费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是认定有效的前提条件。
四、专业口径:什么算"专业齐全"
资质标准里对职称人员专业有三种写法,处理方式不同。
写法一:专业不作限定。只看人数,任何工程序列职称都算。
写法二:限定专业且要求齐全。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不予认可。实施意见举的例子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指30人应由这4个专业组成,每个专业至少1人。
写法三:未限定专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指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人员专业不作限定。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要求"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指15人中至少1名结构、1名材料或化工专业即可。
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口径相对宽松:标准要求某几个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若干人的,不要求所列专业必须齐全。
4.1 对应的组卷方式
这三种写法在组卷时对应三种不同的人员组织方式。第一种按人数凑,第三种按"保底专业"配,第二种必须按专业配齐——配不齐时,多出来的其他专业职称人员不能顶替缺的那个专业。
五、多类资质同时申报:指标不累加
企业同时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应分别满足标准要求,但每类人员数量不累加考核。
实施意见给的例子很直观: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只要拥有150名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即可分别满足两个类别的技术工人指标要求。
这个规则的另一面是:同一批人可以在多个申报类别里重复出现,前提是专业匹配。把它用在增项申报上,可以明显压缩人员成本;把它用在人员被多家企业共享的情形上,则会撞上"两家及以上受聘或注册不作有效考核"的墙——一个人只能在一个申报主体名下算数。
六、申报前的人员自查清单
按实施意见的口径,申报前建议逐项核对:
- 每名人员是否与申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 社保缴费单位是否与申报单位一致,是否有代缴情形;
- 年龄是否都在60周岁及以下;
- 一人多证的是否按"算一人"规则统计,注册证书与职称并存的是否正确填入两张名单;
- 要求专业齐全的类别,每个专业是否至少1人;
- 技术负责人是否按对应类别单独明确;
- 技术工人证书是否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人员情形 | 认定规则 | 常见误区 |
|---|---|---|
| 同时持有注册证书与职称 | 可同时计入注册人员和职称人员 | 误以为只能选其一 |
| 同时持有职称与技工证 | 只能作为一人考核 | 两张名单重复填报 |
| 在两家及以上单位注册或受聘 | 不作为有效人员考核 | 用挂靠人员凑数 |
| 子公司或人力资源机构代缴社保 | 不予认定 | 以为集团内缴纳即可 |
| 分公司缴纳社保 | 可以认定 | 误以为分公司不算 |
| 标准要求专业齐全 | 每个专业至少1人 | 用其他专业顶替 |
| 多类资质同时申报 | 各类分别满足,数量不累加 | 以为人数要按类别相加 |
常见问答(FAQ)
Q1:企业主要人员的年龄上限是多少?
60周岁及以下,且须由申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Q2:一个人有多本证书,算几个人?
只能算一人;但同时具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考核。
Q3:社保由母公司或人力资源公司代缴可以吗?
不可以。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缴纳或个人缴纳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可以认定。
Q4:标准里写"专业齐全"是什么意思?
指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要求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不予认可。
Q5:同时申报建筑和市政两个总承包资质,技术工人要翻倍吗?
不用。每类人员数量不累加考核,同一批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可分别满足两个类别的指标要求。
Q6:技术负责人怎么算?
按所申请资质类别的标准单独考核资历、职称与业绩,每个申报类别明确对应的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